药事与食品管理博士
课程简介
-
课程期限
本课程正常修业期限为3年,最长修业期限为6年。
-
授课方式
面授课程
-
授课语言
中文/英文
-
学术领域 / 知识范畴
药学
-
课程介绍
药事与食品管理博士学位课程为药学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药学和食品科学与社会科学等相互交叉融合形成的药学类边缘学科,目的是通过管理、规范药事活动和食品监管及其参与主体来保证药品食品质量,促进合理使用药品,保障食品安全,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从而促进药学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学习计划
一、培养目标
本课程以培养系统掌握药品和食品管理的理论、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药学和食品科学理论知识,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自主获取知识并应用知识的能力,能够在各级药品、医疗器械和食品(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及特殊医学配方食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医药和食品经济宏观调控等部门,以及药品和食品生产与流通企业、科研院所、医疗和食品卫生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国家及地区食品安全监督权威机构,食品企业等领域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药品食品管理专门人才。
二、入学资格
凡具有硕士学位,具有医药、食品生产及管理、公共卫生、管理、法律等相关专业背景,及通过澳门科技大学关于博士生入学的相关流程与考核合格者,可入读该课程。申请时需提供英文成绩国际英语水平测试(IELTS),或者托福(TOEFL),或者大学英语四六级(CET-4和CET-6)作为录取参考。
三、研究范围
主要研究范围包括药事管理学、药物经济学、药物分析学、药事法学、药品专利保护、药学与商业伦理学、国际医药贸易、食品安全法规及标准、食品进出口规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质量管理等。
四、科目设置:
表一: 必修科目(24学分)
科目名称 | 学分 |
药事管理学 | 3 |
药物经济学 | 3 |
药品和食品法规与标准 | 3 |
药品和食品管理专题导读 | 3 |
药品和食品专利保护 | 3 |
药品、食品与商业伦理学 | 3 |
学术前沿专题 | 3 |
药事与食品管理实习及报告 | 3 |
表二:选修科目(五门选修两门:6学分)
科目名称 | 学分 |
医药企业战略管理 | 3 |
药品营销学 | 3 |
国际医药贸易 | 3 |
从农场到餐桌的管理及实施 | 3 |
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与分析 | 3 |
表三: 论文
科目名称 | 详情 | 学分 |
论文 | 参阅 学习要求 | 18 |
学习要求
1. 科目修读部份为表一的必修科目共计24学分, 表二的选修科目共计6学分。通过科目考核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科目学分,连同学位论文18学分,毕业所需学分共需48学分。 2. 授课时间安排:上课时间采取集中制,每门课集中上课 3-4 天(含周六和周日)。 3. 学生在修毕规定学分后,须撰写论文开题报告,并完成开题答辩。完成开题答辩后,方可继续博士论文的研究和写作。 4. 每位学生需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系统、深入的科学研究和实习,完成有独特见解并具有理论和实用价值的毕业论文。 5. 一般情况下,应以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1)在中文核心期刊或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发表;(2)根据《澳门科技大学学术论文评鉴分类原则》评鉴分级为特级、一级论文;(3)不符合以上1、2条件的学术论文,由指导教师审查、推荐,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鉴,认定为达到1、2条件之相当水平者。根据研究内容撰写并完成一篇不少于中文6万字正文或英文4万字正文(不包括参考文献、致谢、附录、图表等)的博士学位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论文格式要求遵循大学关于撰写学位论文之相关规定——《研究生论文写作指导》。 6. 博士学位论文必须通过评审及论文答辩。
学习时间
课程之科目修读部分一般为18个月,论文写作时间一般为12-24个月。
毕业资格
学生须符合下列各项规定,并经大学学术及教学委员会通过可获颁本大学之药事与食品管理博士学位: (1) 在所属课程之修业期内完成及通过学习计划的要求,各科目成绩(不含学位论文成绩)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 2.50; (2) 遵守大学的修读守则; (3) 缴清指定费用及归还所借的大学财物。 备注:所有课程大纲及学习计划,按照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所载为准。